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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秋季海南海口市教育局秋季赴高校面向2020年应届生招聘教师公告【招91人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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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4.13”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,大力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延揽计划,进一步加大我市教育引才力度,海口市教育局将于近期赴高校面向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正式在编教师。现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《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琼人社发〔2018〕516号)文件精神,并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和原则

此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采取公开报名、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,面向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。

二、招聘岗位及工作待遇

招聘市直属学校教师91名,具体岗位条件参见《海口市教育局2019年秋季赴高校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》(见附件1,以下简称《招聘岗位表》)。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,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海口市人才优惠政策,并视岗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。

三、招聘对象、条件及有关要求

(一)招聘对象

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高等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(非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)。

(二)报考条件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
3.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、心理条件;

4.符合本公告及《招聘岗位表》所规定的资格条件。

(三)有关要求

1.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

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(含)以上学历及学士(含)以上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(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毕业),考试入围的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。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(特别说明:报考音乐、体育、美术岗位的专业课成绩特别的考生,在公告发布前,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合格的可以报考)。

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(含)以上学历及学士(含)以上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(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毕业),、考察和体检后,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办理聘用手续。

2.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

报考者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,成教、自考、电大、业大、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等不接受报考。

注:要求学历的前置各层次学历都必须属于全日制。

3.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

(1)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(就高不就低,例如: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数学教师资格证、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;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),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,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(见附件3),承诺在2020年08月31日前应取得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,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。

(2)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。应届生不能提供的,须就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(见附件3),承诺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资格,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,须现场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6分或托福考试80分及以上成绩单。

4.对报考年龄的要求

年龄限制统一为35周岁以下(即1984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)。

(四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予接受报考

1.受过党纪、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;

2.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;

3.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、肄业生;

4.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;

5.2020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;

6.现役军人;

7.已被各级机关(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录用,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、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,不接受报名;

8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四、报考及资格审查

(一)报名方法及时间

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。请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登录海口市教育局网站(http://jyj.haikou.gov.cn),进入报考专题,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证件照、身份证、成绩单、获奖证书、毕业生推荐表(函)等材料扫描件,提交相关信息后,将由专家组于后台进行初审,通过初审的考生打印报名表,凭身份证、报名表及相应报考原件及复印件(详见下方须提供的材料内容)参加相应考点资格审查。未通过初审的考生,建议不要前往现场。各考点报名时间截止至资格审查当日下午17时。

(二)报名注意事项

1.每位考生每个考点限报考1个岗位。

2.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。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,考试成绩无效,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;

3.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,确保能够及时联系;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。

(三)资格审查及时间

1.设立“广州”“长春”“武汉”资格审查点。请考生按照公告要求,通过网上报名审核后,备齐报名表、个人简历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应聘材料参加相应考点资格审查,通过资格审查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。

2.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:

长春市,2019年11月29日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2:00—5:00,东北师范大学。

武汉市,2019年12月5日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2:00—5:00,华中师范大学。

广州市,2019年12月10日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2:00—5:00,华南师范大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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